广东已逐步禁止销售使用 高挥发性油漆涂料

2012-11-27 信息时报 186.6万

  昨日,“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环保厅表示,珠三角臭氧污染较严重,可挥发性有机物VOC因会生成臭氧,而被列入未来8年广东空气污染治理的防控重点,今起广东率先在全国将VOC的排放纳入总量控制,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油漆、涂料。

  现状:

  VOC排放多致臭氧污染重

  广东大气环境保护首席专家、粤港环保科研小组粤方组长钟流举说,VOC在太阳光的作用下,会跟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造成臭氧污染,从而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珠三角是VOC排放较大的印刷、涂料、家具制造、制鞋等行业传统集聚区,近年来,随着石化、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增加VOC的排放总量”。

  粤港两地空气评估结果显示,相比1997年,珠三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都达到减排目标,唯有VOC未能完成减排目标。

  困境:

  VOC来源广泛却缺控制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北京大学教授邵敏曾坦言,VOC是目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碰到的最复杂问题。“VOC来源量大面广,来源有石化、印刷、家具等生产活动,又有干洗、装修、化妆等生活排放。”省环保厅污控处副处长张瑞凤说,“广东的VOC减排不同于香港,香港工业企业较少,其VOC减排重点在于控制好生活源,而在广东,VOC涉及行业多达30多个。”张瑞凤表示,国家层面目前对VOC控制尚无约束标准和规划,防治十分困难,企业也不够重视,防治技术也不成熟。”

  行动:

  环评也要审批VOC

  据了解,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珠三角地区实施严于其他地区的排放标准。今后VOC将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样纳入总量前置审批,VOC排放作为相关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要说明VOC排放总量的来源,对新建项目VOC排放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确保不增加区域内的VOC排放总量。

  此外,珠三角正在加快制定VOC行业排放标准,加大VOC排放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2015年前,珠三角完成所有VOC排放重点企业的治理。加大生活源排放控制,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油漆、涂料。

分享到
0
重要提示1、乐居网根据用户指令提供作品传播服务,向来十分重视网络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以及用户权益的保护。2、乐居网原创内容著作权,均归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网站内容;经本网站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 本网站内容时,请注明来源。对任何侵犯本网站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网站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3、本网站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通过【投诉电话】或【邮箱地址】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审核处理。投诉电话:58951841 邮箱:shiliu@jiaju.com

相关推荐

热门新闻